关于加强日照校区流动人员及车辆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5-04浏览次数:1

为加强日照校区外来人员及车辆管理,根据外来人口管理办法及学校车辆管理暂行规定的精神通知如下:一、在校内居住的外来人员自本通知发放后的一周内持身份证复印件,有机动车辆的持行车证复印件,到日照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办理备案。地址:办公主楼0112室 电话: 3613758二、在校内居住且户籍不在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的外来人员,依据暂住人口的有关规定应到大学科技园派出所办理暂住证。三、巡逻人员实时将不按要求停放在教学区的车辆进行登记车号并上报学校。四、本校教职工的所属机动车辆通行证请到日照校区保卫处办公室办理通行证。地址:办公楼0112室 电话:3613758五、门卫值班人员有权禁止未按要求办理出入证和相关备案手续的人员车辆进入校区。 学院办公室 保 卫 处 2011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