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卫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职工家属和在校学生的户籍管理及家属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其职责范围:
第一条 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及“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的工作。
第二条 负责商业服务网点、公共场所、校内秩序及校园内的治安管理。
第三条 负责消防管理及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器材的配置。
第四条 负责查破一般案件、配合有关单位侦破各类案件。
第五条 负责职工家属、子女、在校学生的户口及流动人口的管理。
保卫处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消防安全、职工家属和在校学生的户籍管理及家属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其职责范围:
第一条 负责学校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及“平安校园”建设办公室的工作。
第二条 负责商业服务网点、公共场所、校内秩序及校园内的治安管理。
第三条 负责消防管理及消防安全教育、消防器材的配置。
第四条 负责查破一般案件、配合有关单位侦破各类案件。
第五条 负责职工家属、子女、在校学生的户口及流动人口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