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保卫处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个人三等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08浏览次数:0

我校保卫处被山东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个人三等功”
 
    日前,山东省公安厅下发《关于给驻济宁高校保卫部门1个集体和2名同志记功的批复》(鲁公复【2015】21号)文件,给济宁医学院保卫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济宁市公安局给济宁医学院保卫处副处长王伟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
    2014年,我校保卫处在全体保卫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照上级要求,本着“以人为本、求真务实”的原则,积极开展创建“平安高校”建设活动,积极探索校园安全防控体系的新路子、新方法,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特别是暑期前后,保卫处多次就针对校园安全、消防进行了全面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有效防止各类事件的发生,确保校园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