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白湖校区进行冬季安全大检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2-21浏览次数:17

太白湖校区进行冬季安全大检查

 

根据省教育厅和《济宁市2018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做好冬春季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工作统一部署,学校成立由副院长兰迎春任组长、保卫处处长王伟任副组长,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检查工作小组。于20181221日对太白湖校区进行冬季安全大检查。

安全检查工作小组在各部门负责人积极配合下,先后对实验室危化品管理情况;学生宿舍安全管理情况;餐厅安全设施管理情况;各部门单位安全工作情况;消防通道和楼梯安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过程中,兰迎春与检查小组现场办公,发现存在的隐患责令立即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求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整改。

最后,兰迎春对安全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做好检查情况的记录工作,将有关问题汇总, 12月底前报保卫处备案;二是各部门要紧绷安全这根弦,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