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太白湖校区设置学生步行通道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自太白湖校区竹园学生公寓(东公寓)启用以来,上下课高峰期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情况较为严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为进一步改善校园交通环境,保障师生校内通行安全,根据校区实际,自2024年11月4日起在校区内设置学生步行通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步行通道占用东桥和泰山石南侧½道路,及红旗广场自南向北第三排停车位,具体见示意图。请各位师生注意观察现场标识,按照指引有序通行。
二、学生步行通过上述区域应尽量选择步行通道,骑行电动车应按照安保人员指引低速通行,并在指定区域有序停放。教工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仍按原道路通行,应低速行驶,并注意观察避让行人。
三、受校区道路条件限制,该方案试用期间,安保人员将加强现场引导。保卫处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方案作进一步调整,最大程度保障师生通行安全。欢迎广大师生多提宝贵意见。
四、请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向广大师生传达本通知内容,教育引导师生不断提升安全意识,共同维护校园交通安全秩序。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2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