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共创平安校园——“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倡议书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4-11-08浏览次数:10

防患于未“燃” 共创平安校园

—— “11.9消防安全宣传月”倡议书

全校师生员工:

校园是人员高度密集场所,冬春季又是火灾易发、高发期。预防校园火灾,是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责任。为切实做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杜绝消防安全隐患,提升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值“11.9消防安全宣传月”之际,特向全校师生员工发出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强化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了解、人人参与、人人支持、人人重视学校消防工作共同维护校园消防安全。

二、严格遵守学校用电规定,正确使用各种电器,安全用电、规范操作。不私接乱拉电线或使用伪劣电器,不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办公室、宿舍等场所使用大功率电器,离开房间应关闭电脑及个人插排电源。

三、不在校园公共场所使用明火和吸烟,严禁在校园内违规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坚决不能将电动车置于楼宇房间内存放或充电。

四、保持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畅通,不在楼宇内通道、道路、出入口或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保障人员安全

五、爱护学校各类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器材,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占用消防通道。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和火灾隐患,应及时劝阻、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积极参学校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熟练掌握火灾预防、报警、疏散逃生和初期火灾扑救技能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七、各部门单位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消防安全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八、遇到火灾时要沉着、冷静,不要慌乱,不要贪恋财物,按照正确的逃生方法尽快逃生避险或等待救援。如遇火情,请及时拨打校园报警电话或119火警电话报警。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消防安全事关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校园的和谐稳定,让我们对消防安全多一份关注、多一份细心,以实际行动为平安校园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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