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太白湖校区外来务工人员
门禁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校园准入制度,规范太白湖校区外来务工人员门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登记备案。请太白湖校区各用工单位严格审核外来务工人员身份信息,填写《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备案表》(附件),于5月22日前通过OA报保卫处陈永辉,纸质版经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保卫处治安科(办公楼103房间)。保卫处将以此次备案信息为准,将外来务工人员人脸及个人车辆信息录入门禁识别系统,之前录入信息一律作废。外来务工人员的二轮、三轮、四轮低速电动车及摩托车管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实行动态管理。对安保、物业、餐饮、宿管等长期驻校服务单位务工人员,各用工单位须于每学期初进行重新审核登记,报保卫处备案。学期内发生人员或车辆增减变动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保卫处备案。对临时或短期来校务工人员及车辆准入申请,用工单位须严格审核、提前报备、明确时限、及时取消。保卫处将根据用工部门备案信息,动态更新门禁识别系统数据,严格执行无备案不准入。
三、落实管理责任。各用工单位应切实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摸排准、底数清,确保备案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因漏报、瞒报、多报导致无关人员进入校园,影响正常校园秩序、威胁校园安全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附:外来务工人员登记备案表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