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太白湖校区“僵尸车辆”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校区实际,保卫处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在太白湖校区内长期停放且存在车身积灰严重、锈蚀损坏、轮胎干瘪等明显废弃特征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各类车辆,以及未安装电子标签的电动车。
二、清理时间
2025年9月19日至10月19日
三、清理步骤
(一)自行清理阶段(9月19日至9月26日)
请各位车主将清理范围内自有车辆自行处置出校,如仍有使用需求,请及时将车辆擦拭干净并在规定区域停放。按照校园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未安装电子标签的电动车必须处置出校。
(二)集中清理阶段(9月27日至10月12日)
学校对未自行清理的“僵尸车辆”进行统一清理,集中存放在校区东门警卫室北临电动车集中停放点。期间,车主可凭校园一卡通、学生证、购车发票或收据、所在部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车钥匙等有效凭证到东门警卫室办理认领手续。
(三)集中处置阶段(10月13日至10月19日)
10月12日前未认领的“僵尸车辆”,视为无主废弃车辆,由学校按规范程序集中报废处置,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四、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及时做好本通知的传达工作,确保所有教职工、学生和驻校服务单位人员充分知晓通知内容。望广大师生员工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联系人:杨锴 联系方式:15965371601(666701)
保卫处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