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清理太白湖校区“僵尸车辆”的通知

发布者:保卫处发布时间:2026-10-08浏览次数:10

关于集中清理太白湖校区“僵尸车辆”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

为进一步规范校园停车秩序,营造安全、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结合校区实际,保卫处拟会同有关部门对长期占用公共资源的“僵尸车辆”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在太白湖校区内长期停放且存在车身积灰严重、锈蚀损坏、轮胎干瘪等明显废弃特征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三轮车等各类车辆,以及未安装电子标签的电动车。

二、清理时间

2026年10月8日至10月25日

三、清理步骤

(一)自行清理阶段(10月8日至10月15日)

请各位车主将清理范围内自有车辆自行处置出校,如仍有使用需求,请及时将车辆擦拭干净并在规定区域停放。按照校园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要求,未安装电子标签或电子标签过期的电动车必须处置出校。

(二)集中清理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3日)

学校对未自行清理的“僵尸车辆”进行统一清理,集中存放在校区东门警卫室北侧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点。期间,车主可凭校园一卡通、学生证、购车发票或收据、所在部门(单位)开具的证明材料、车钥匙等有效凭证到东门警卫室办理认领手续。

(三)集中处置阶段(10月24日至10月25日)

10月23日前未认领的“僵尸车辆”,视为无主废弃车辆,由学校按规范程序集中报废处置,不再另行通知。相关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

四、相关要求

请各部门、单位及时做好本通知的传达工作,确保所有教职工、学生和驻校服务单位人员充分知晓通知内容。望广大师生员工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僵尸车辆”清理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

联系人:杨锴    联系方式:15965371601(666701)



                                  保卫处

学生工作处

法律事务办公室

2026年10月8日